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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10-02 | 點閱數: 55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6 年 10 月 14 日(六),上午 8:30~16:10 。 三、研習地點:台南市白河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台南市白河區三民路 448 號)。 四、研習對象: 1.本市各公私立學校編制內國中、小合格特教教師。 2.本市國民中、小學班級中安置該類型學生之普通班教師指派參加。 3.本市對此議題有興趣之老師(含學前)、家長。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場次適逢假日,請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進修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10-02 | 點閱數: 53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9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109445 號函辦理。 二、請逕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frame.asp )→特教資源區→大專特教研習→點選 106 年度有愛無礙網站成果發表暨研習會報名;錄取名單請於報名截止日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三、檢附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頭條焦點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9 | 點閱數: 622
本校 106 年 10-12 月視障學生助理人員錄取名單: 正取:邱麗芬 備取:濮麗紅 備註:請正取人員於 106.9.30 上午 10 點前到輔導室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研習進修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8 | 點閱數: 420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6 年 9 月 25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61008687 號函辦理。 二、研習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三、本研習辦理時間恰逢假日,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出席,並補休一日。 四、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如附件)。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8 | 點閱數: 408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9 月 25 日師大體研中字第 1061023720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以「適應體育」為主題,透過影片競賽,宣導、倡議臺灣適應體育現況之議題,鼓勵身心障礙者為自身運動權益發聲。 三、有關原交件、頒獎典禮日期有更動,請留意。 四、如有疑義請逕自聯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發展中心 蔡昇宏先生,電話: 0930-656560 /02-7734-5655 。 五、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如附件)。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8 | 點閱數: 61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 106 年 9 月 22 日 106 新榮人字第 1060000277 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7 | 點閱數: 357
主旨:檢送「臺南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請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規劃配合時程辦理,以維護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受教權益,並提升特殊教育鑑定安置之服務品質,請查照。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6 | 點閱數: 488
  說明:為響應環保改發電子賀卡祝福,如附件。  
升學.考試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6 | 點閱數: 53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9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82527C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本(106)年 9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82527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要點各乙份(如附件)。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09-21 | 點閱數: 1100
      各班導師若需提報「情緒行為障礙」(新增疑似個案)者,請提前與輔導室聯絡,以便安排認輔,並召開個案會議。由於需檢附之資料共 10 項,請盡早提供提報名單。(11 月 9 日前須送件。) 教育局公告內容如下: 一、依據本局 106 年 4 月 14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060308678 號函辦理。 二、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情障鑑定送件時之注意事項:   (一)本市轄內各國民中、小學若有提報「情緒行為障礙」(含新增疑似個案、跨階段重新評估個案)鑑定者,各級學校承辦人員應和家長充分溝通,協助其瞭解本案鑑定相關事宜, 並...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