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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3-12-22 | 點閱數: 314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6590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 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1) 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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