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際間新冠疫情上升,復考量近 2 年國內夏季均有發生疫情,且經評估國內疫苗充足,爰為提早防範疫情,新冠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延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止。
有意接種疫苗者,請預約至醫療院所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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