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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考試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7-12-18 | 點閱數: 494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鑑定安置計畫業經本局第 116292 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下載。
 

  • 臺南市107國小-一般智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1) 臺南市107國小-一般智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 臺南市107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2) 臺南市107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 臺南市107國小-創造力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3) 臺南市107國小-創造力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 臺南市107國中-一般智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4) 臺南市107國中-一般智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 臺南市107國中-數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5) 臺南市107國中-數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 臺南市107-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
    6) 臺南市107-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計畫 (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