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132997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利「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更周全,依據各界意見修正參考指引,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