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李芳玲 - 學務處 | 2023-01-16 | 點閱數: 75

說明:
一、依法務部 111 年 12 月 28 日法律字第 1110351589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海報本府獲分送 20 張,隨函檢送各戶政事務所 1 張,請張貼於公布欄或其他之適當位置;另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相關電子書及專區網站資訊。
三、檢送前函一份供參。
 

  • LINK3_0116.jpg
    1) LINK3_0116.jpg
:::

網站遷移公告

📢


發文區

處室文件

[ more... ]

隨機小語

◎ 自己害自己,莫過於亂發脾氣。

證嚴法師

網站佈景


(共 5 個樣板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