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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23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53034912 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且有居住事實者,請於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前,轉知導師或洽註冊組 2324462#913 ,俾利臺北市進行審查作業。並請轉知家長,倘符合下
列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 115 年 5 月 4 日至 5 月 8 日間,攜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該學區國中進行審查:
(一)學生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各該學區,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
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二)學生與父母或法定監...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277755 號公告辦理。
二、臺南市教育局為配合 115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週宣導主題「跟蹤騷擾防治」,特辦理旨揭宣導圖卡徵選活動,引導學生認識跟蹤騷擾行為樣態、求助資源及自我保護方式,並透過創意設計轉化為校園宣導素材。
三、本案參加對象為本市國民中小學三至九年級學生,分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得由教師指導或學生個人創作;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止。
四、請有意報名之學生於 115.03.03(二)前將作品電子檔、報名表及切結書繳交至學務處生教組。
五、檢附「臺南市 115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週『跟蹤騷擾我不要』宣導圖卡徵選實施計畫」... 觀看完整文章